巡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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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年01月07日

根据省教育厅党组的统一部署,省教育厅党组第三巡察组将于2020年12月18日起,对广东实验中学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。巡察组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暂行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重点了解是否存在以下问题:

(一)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阳奉阴违,结党营私、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,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;

(二)违反廉洁纪律,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等问题;

(三)违反组织纪律,违规用人、任人唯亲、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、拉票贿选,以及独断专行、软弱涣散、严重不团结等问题;

(四)违反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;

(五)省教育厅党组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。

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,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。举报电话:020—81508018。受理时间为: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3月15日(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30日,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15日),周一至周五8:00—12:00,14:30—17:30。

信件投放地址:

高中部校区(行政办公楼一楼,教学楼一楼,食堂一楼);

初中部校区(教学楼一楼,食堂一楼)。

信件邮寄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办(厅机关党办),邮编:510080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省教育厅党组第三巡察组

2020年12月18日